11月15日,台山市公安局成功侦破江门首宗利用“数字人民币”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并在汕头市成功抓获团伙成员5人,涉案金额达68万余元,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
11月初,台山警方接事主彭某报案,称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方以事主的金融贷款利息较高有安全风险为由,要求事主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并利用“共享屏幕”,诱导事主进行转账操作,先后分多次将68万余元人民币转入诈骗分子所谓的“安全账户”。
与此相同的案例全国还有多起,此类案件中,“冒充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共享屏幕”“数字人民币”“资金转移至安全账户”成为关键点,作案手法也如出一辙。为尽快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台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网警大队、广海派出所、田头派出所迅速联合成立专案组,集中精锐力量,对案件开展侦查追捕工作。
经调查,民警发现多笔款项均流向一特定电子钱包内,但该钱包的交易模式又不同于以往的网络支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为了确定该电子钱包的使用人群及使用环境,办案民警远赴深圳市走访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结算公司,最终查明该电子钱包内的资金属于数字人民币,并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方某(女,26岁)、葛某(女、27岁)、黄某(男、24岁)、吴某(男、45岁)、赵某(女、27岁、均为汕头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重点围绕五名诈骗嫌疑人开展深层次、多维度的研判分析。通过调查取证和仔细摸排,全面收集了诈骗嫌疑人的相关犯罪事实和证据。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地连夜奔赴汕头市,经过周密的部署,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开展收网行动,相继抓获方某等涉案嫌疑人5名。
经审讯,方某、葛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帮助诈骗分子转移涉案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上述5人交代,他们在上家的要求下安装了“数字人民币”APP,并将赃款通过上家提供的二维码转到指定账户中,该交易全程通过“数字人民币”APP进行交易,累计转移涉案资金68万余元。
目前,方某、葛某等五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