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员教育中心:
送来《关于江门市党员教育基地(江门市党员教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党员教育工作,同意实施江门市党员教育基地(江门市党员教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03-90-01-833806)。
二、项目建设内容:通过重新调整市党员教育中心(市党员服务中心)功能布局,在市党员教育中心(市党员服务中心)1至3层以实物展示、展板、创意设计等形式布展,设置党员服务厅、党员教育(党建、廉政、党史)展示厅、多功能活动室(远程教育、党员教育培训)等,将其升级改造为全市综合性党员教育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清运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升级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1350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39.55万元,其中:设计费14.81万元,建安工程费378.89万元,监理费9万元,其它费用36.85万元(其中:预备费18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用18.85万元)。
四、该项目由市建管中心代建。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8-2019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十、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十一、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动工建设。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19日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党员教育基地(江门市党员教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勘 察 | |||||||
设 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设 备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盖章 2018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