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教育第一幼儿园:
报来《江门市教育第一幼儿园关于珑湖湾分园装修工程概算书送审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园委托编制的珑湖湾分园装修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03-82-01-803212)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546.9万元,其中:设计费16.1万元,建筑工程费481.4万元,监理费11.4万元,其他费用38万元(含不可预见费16万元)。
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五、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及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招标文件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发出之日的十五日前送达我局备案。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