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湖公园管理所:
送来《关于东湖公园品质提升项目-北园区“拆墙透绿”改造工程立项的函》(江东园字〔2018〕26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东湖公园品质,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及批示精神,同意实施东湖公园品质提升项目-北园区“拆墙透绿”改造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03-78-01-815359)。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造东湖公园北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拆围透绿”、东华路人行道改造和缓跑径建设等。
三、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勘察测绘费3.24万元,设计费17.63万元,建安工程费324.4万元,监理费8.56万元,其他费46.17万元(其中:预备费19.05万元,造价咨询费等其他费用27.12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18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七、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3日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东湖公园品质提升项目-北园区“拆墙透绿”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勘 察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设 备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盖章 2018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