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发来《关于办理我台大型演播厅及配套装修工程立项的请示》(江广台字〔2019〕4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市广播电视台各类节目制作设施,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批示精神,同意实施江门市广播电视台大型演播厅及配套装修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703-39-01-072119)。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装修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主要对800平方米的大型多功能演播厅及配套用房进行装修,并购置摄录设备。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825万元,其中:设计费62万元,建安工程费1047万元,工艺设备费568万元,监理费32万元,其他费用116万元(含预备费57万元)。
四、项目由市建管中心代建。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9-2020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拨款和自筹解决。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十、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十一、项目完成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开工建设。
十二、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1日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广播电视台大型演播厅及配套装修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勘 察 | |||||||
设 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
设 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19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