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报送高新区文化广场人防工程概算的函》(江建函〔2019〕1293号)及概算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高新区文化广场人防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04-48-01-804084)申报概算为5541.9万元,经委托第三方审核,核定概算控制在5490.3万元以内(详见附表)。
二、项目建设内容:按照江发改投资〔2019〕764号执行。
三、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
附件:高新区文化广场人防工程概算核定表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8日
附件
高新区文化广场人防工程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核定概算(万元) |
一 | 建安工程费 | 4566.33 |
1 | 建筑工程 | 3848.78 |
2 | 安装工程 | 717.55 |
二 | 工程其他费用 | 662.53 |
1 | 勘察费 | 25.00 |
2 | 设计费 | 178.02 |
3 | 监理费 | 111.54 |
4 | 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它费用 | 347.97 |
三 | 预备费 | 261.44 |
概算总投资 | 5490.30 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