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2019〕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一并贯彻实施。
组织申报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根据省下达我市2019-2020年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请市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申报,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家申报创建单位,并指导创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于8月5日前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汇总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备案表》及创建实施方案等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送我局。
组织开展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请鹤山市发改局会同鹤山市科工商务局,按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对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复核自评,若复核得分在95分以上,将作为我市能效领跑者推荐单位,于8月23日前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分表》、《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推荐表》和单位节能工作案例材料报送我局。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对上报的推荐单位进行复核,推荐上报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