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来《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门诊医技综合大楼项目立项的请示》(江三院〔2019〕18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精神卫生医疗设施,根据《江门市2019年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市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你院组织实施门诊医技综合大楼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03-83-01-833483)。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集门诊、医技和住院功能于一体的门诊医技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建成后新增病床200张。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3999万元,其中:勘察费94万元,设计费280万元,建安工程费11463万元,电梯设备费270万元,监理费199万元,其他费用1693万元(含预备费667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19年至2021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采取PPP模式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实施方案编制、审查等工作。
六、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七、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十、项目完成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开工建设。
十一、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日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门诊医技综合大楼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勘 察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 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1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