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博物馆:
发来《关于“江门五邑华侨华人博物馆改扩建工程”立项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根据《江门市2019年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市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市博物馆组织实施江门五邑华侨华人博物馆改扩建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703-88-01-047342)。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现状会展中心进行外立面及屋面维修、整体结构加固、内部装饰改造及展陈工程建设、公用辅助工程改造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等;对现状华博馆用房进行外立面及屋面设施维修、用房功能调整、内部装饰改造及完善、展陈设施改造及完善、公用辅助工程及配套设备设施调整及完善等。
三、项目由江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5395万元,其中:设计费212万元,建安工程费13519万元,监理费223万元,其他费用1441万元(含预备费870万元)。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9-2021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十、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十一、项目完成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开工建设。
十二、根据《江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该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成,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6日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五邑华侨华人博物馆改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勘 察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 备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19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