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发来《关于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科技楼立项的请示》(江妇幼字〔2019〕101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你院医疗技术水平,根据《江门市2019年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市府办公室办文编号J190167-1号精神,同意你院实施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科技楼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703-84-01-021530)。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5545.8平方米的科技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科研实验室、教学会议室、学习宿舍、公共活动场所、综合档案库房、图书馆、阅览室、院史展示馆、高层次人才宿舍、库房、电房及泵房等。
三、项目由江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7999万元,其中:勘察费35万元,设计费141万元,建筑工程费5269万元,安装工程费1026万元,监理费121万元,设备费240万元,其他费用1167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727万元,其他费440万元)。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9-2020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由你院自筹解决。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十、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十一、项目完成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开工建设。
十二、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9日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科技楼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勘 察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 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19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