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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办函〔2019〕740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江门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19002号提案答复的函
麦瑞权委员:
您在政协第十三届江门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制度创新,互利共融,共创湾区美好明天的提案》(第2019002号)收悉,经综合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9年2月18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有利于香港、澳门保持长期繁荣稳定、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粤港澳大湾区是在“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三种法律制度的条件下建设的,这是与其他国际一流湾区和国家其他战略最大的不同,既是大湾区建设的挑战和困难,也是它的优势所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便捷流动的规则软联通至关重要,在这方面,江门也在积极推动探索,因此,我们认为发挥制度创新,依托“中央要求、港澳所需、三地所长”的优势,解决互利共融面对的挑战,对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协同发展,共创湾区美好明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江门市推进制度创新及互利共融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制机制,完善跨境法律服务
2015年5月2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成为广东省首批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设区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和第八十二条规定,我市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法律服务方面,我市逐步实现香港、澳门居民部分普惠性政策。比如:支持香港、澳门居民到江门市委托律师为其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推动内地与港澳人员开展律师培训,传授好的经验做法;支持香港、澳门居民到江门市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江澳特色金融合作先行先试
自2015年江门市金融局与澳门金融管理局签署《关于加强江澳金融合作的备忘录》,成为全国首个与澳门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地级市以来,江澳金融合作稳步扎实推进。2019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排了3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我市跨境金融平台建设。我市结合本地经济特色,出台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引导各银行纷纷推出特色融资和结算产品,有力地推动江澳跨境金融合作发展。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江澳金融合作正保持着良好的势头发展。截至目前,江澳金融合作累计发生437.08亿元人民币。其中2019年一季度,江澳金融合作新增同业存款业务40亿美元和10亿港元(折人民币共计268.4亿元)。
(三)推动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启动港澳商事登记“离岸受理”,实现“零跑动”。2018年以来,我市紧扣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局,充分利用江门丰富的侨乡资源,以推动港澳投资者在江门投资创办企业便利化为切入点,依靠“互联网+”加强与港澳社团(商会)合作,通过实施港澳商事登记直通车服务模式,开启服务新时空,让有意到江门投资的港澳投资者足不出港澳就能办理营业执照。截至2019年2月底,全市实有外资企业5508户,注册资本1733.2亿元,其中港澳企业为 3538 户,占比 64.23%,注册资本 974.74亿元,占 56.24%,港澳在江门投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 5.64%。
2.推行登记关联便利化改革,实现准入便利化。一是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限下放,实现“就近办”。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激励授权,我市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限下放到各县(区),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二是除特别行业外,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制,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外商投资企业的准入门槛。三是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将外商投资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其中商事登记环节压缩至半天。四是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四)推进医疗保障服务同城共融
目前港澳籍人士可在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自由就医,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并无设置任何就医门槛。从2019年起,持有我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此外,在我市就业、退休、就读的港澳人员及其子女也可按规定分类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境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报销)。
(五)谋划共建澳门与江门跨境合作实验区
2018年5月,全国政协何厚铧副主席到江门考察时就提出能否从江门划出一块地方交给澳门来自主开发的设想;6月,澳门特首崔世安先生到访江门,我市就共建澳门自主程度较高的跨境合作平台的初步思路做了汇报,得到崔特首的关注,并要求特首办跟进,加强与江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深化研究。随后,我市委托国家级智库开展相关研究,并由市领导带队先后拜访国家发改委地区司、澳门中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港澳办、澳门政发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在11月21日的粤澳高层会晤中,省委主要领导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就跨境合作实验区进行了初步沟通。12月29日,省港澳办会同澳门政发局到江门调研,与我市就下一步推动工作进行了商讨。今年1月11日至12日,省委主要领导到江门视察期间,我市就跨境合作实验区建设思路做了汇报,省领导对我市推动粤澳合作平台规划建设的相关工作予以肯定和支持。3月4日粤澳高层会晤对跨境合作实验区的工作进行了研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我市正在探索支持配合内地与港澳人员跨境便利执业等相关工作。
(二)江澳金融合作方面,将鼓励两地金融机构围绕债券、基金、保险等新领域创新合作模式,引导港澳等社会资本参与江门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澳门资本参与内地银行建设。
(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争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试点支持,探索使用摘要版公证文书,市场监管部门不再收取佐证公证材料,推动建立公证文书信息数据库,推进商事登记跨境公证文书等信息共享。
(四)医疗服务合作方面,继续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合作,将我市就业、就读、居住的港澳人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与我市职工、居民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澳门特区政府对跨境合作合作实验区规划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和支持,但是由于涉及中央事权,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国家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争取省层面统筹研究、沟通协调、指导我市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推进实验区的深化研究和谋划工作,形成既符合国家政策和战略导向,又可落地实施的具体方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江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关心支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