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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办函〔2019〕689号
蔡勇代表:
您在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江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研究工作的建议》(5095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逐步健全研究机制。
一是统筹调动政府部门力量。参照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江门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对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工作,成立了科技创新与教育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现代产业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等12个专项小组,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督办制度和沟通制度,切实调动各部门参与大湾区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建立收集港澳意见渠道。与港澳社团合作设立江门市共建粤港澳大湾区驻香港、澳门联络处,及时了解和收集港澳各界参与大湾区建设的最新动态或意见建议,向我市提供参考信息或调研报告。三是畅通公众建议渠道。在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粤港澳大湾区专栏,并建立网上咨询板块,畅通社会各界对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献计献策渠道。
(二)开展系列课题研究。
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前期,为充分发挥江门土地、海洋、生态、华人华侨等资源优势,力争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市开展了《江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定位和策略研究》《关于江门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推动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思考》专题研究。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时,我市委托国家级智库开展了《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以及启动了《江门市东部城市带发展战略规划》和《江门市西部发展区发展战略规划》。同时针对于港澳合作,我市开展了《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深化江门与港澳合作研究》、《关于江门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推动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思考》、《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江门与港澳合作政策创新研究》等研究。
(三)落实研究经费保障。
目前我市已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用以保障大湾区课题研究,基本能满足课题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围绕事关江门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依托五邑大学或省社科院江门分院等机构,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关的信息收集工作和政策研究力量,学习借鉴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政策突破、体制机制创新方向以及影响江门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确立有针对性的调研课题。同时,指导民间智库按规定有序成立涉大湾区研究院所。
二是把调研成果和破解发展难题紧密结合起来,依托专项小组定期研究提出重大议题和新举措,形成动态更新的议题库、重点项目库和政策文件库等,利用市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及时研究审议重大平台、项目和政策创新推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将成熟的议题提交省、中央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审议,谋求突破,推动落实一批重点项目和机制创新。
三是围绕建设江珠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与珠海市共同启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一批专项领域课题研究。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在现有工作经费的基础上,视大湾区建设需求和工作需要,根据财力实际做好相关资金安排和保障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发展改革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