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召开
全面打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综合实践区 努力实现江门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前列
陈岸明代表市委常委会作报告
2月6日,中共江门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召开。 江门日报记者 周华东 摄
江门日报讯 (记者/唐达 通讯员/莫小青) 2月6日,中共江门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两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总结2022年工作,研究部署高水平推进江门高质量发展,动员全市上下守正创新、团结奋斗,全面打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综合实践区,努力实现江门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前列。市委书记陈岸明代表市委常委会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江门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侨都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江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心怀“国之大者”,感恩自强奋进,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实施市委“1+6+3”工作部署,侨乡各项事业呈现关键性、转折性的全方位变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侨都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指出,今天的江门,好的政策叠加、快的条件充分、进的潜力巨大,机遇千载难逢。我们要勇担使命、乘势而上,牢牢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纲”,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盯深江合作、粤港澳合作和中欧合作,高水平谋划建设国家级重大发展平台,不断塑造江门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江门高质量发展动力更强、成色更足、势头更好,奋力再造一个现代化新江门。
会议强调,要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优化提升市委“1+6+3”工作部署,奋力打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综合实践区,以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奋进姿态,拿出“敢打冲锋头阵”的最强担当、“干就干到最好”的最佳状态、“拼就拼到极致”的最实作风,不断推动江门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侨都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一要突出制造业当家,全面实施制造业当家“一把手”工程,优化提升“工业振兴”“园区再造”工程,系统构筑“10+10+N”战略性产业集群,推动大型产业集聚区组团发展、分步实施、特色发展,抓大项目招引、大投资带动、大企业培育、大环境优化,全力提升制造业整体竞争力,打造全省新一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力军主战场。二要强化科教人才战略支撑,全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提升“科技引领”“人才倍增”工程,坚持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一体部署,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三要充分发挥侨资源优势,优化提升“港澳融合”“侨都赋能”工程,谋划建设江门大广海湾粤港澳合作高质量发展国家级平台,加快提升中国侨都四大功能,着力扩内需稳外需,争创高质量实施RCEP省级示范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交汇点。四要统筹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弘扬社会文明主旋律,培育侨乡文化主力军,全面建设更高水平文化强市。五要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统筹推进强镇带村,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强化政策机制支撑,高水平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六要大力推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深入开展绿美江门大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打造居者自豪、来者依恋的幸福家园。七要大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用心用情纾民困,织密扎牢保障网,多措并举促民富,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侨乡人民。八要大力推进平安江门法治江门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设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示范区,打造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江门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保证。一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大力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二要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实施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计划,强化“赛马”比拼,组织开展“竞标争先”活动,推动各级干部比学赶超、赛龙夺锦,在高质量发展竞技场上展身手、见高低。三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强县促镇带村为抓手推进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化实施“头雁”工程和侨都先锋模范行动,完善党员干部下沉一线、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四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有关领导同志,市纪委副书记、常委、市监委委员,市政府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市政协专职常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中的部分基层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