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保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合法价格权益,是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的底线思维。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局始终坚持学党史牢记为民初心,办实事厚植人民情怀,把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规范各项收费行为等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多措并举有效保障市场商品供应和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一、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立足“特殊时段”和“应急状态”,通过加强价格监测,改进价格调控,着力保供应和稳价格。一是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做好价格应急调控。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网络体系,在定期做好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常规监测的基础上,适时更新补充、调整一批监测网点以及价格监测品种。全市共设立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共122个,监测品种涵括与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的共8大类116种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二是扎实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在疫情防控、重大节假日、台风恶劣天气期间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药店、农贸市场、超市,对市场重要民生商品和医药防疫用品的供应和价格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通过江门电视台公共频道、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定期推送发布“菜篮子”商品价格信息及动态分析,正确引导和稳定市场生产、流通和消费预期。三是健全价格调控预案。及时修订并印发实施《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调控机制。四是落实冻猪肉储备,加强监督管理。不折不扣落实省下达的冻猪肉储备规模,不断加大资金保障的支持力度,提高冻猪肉储备补贴。成立了冷链食品监督检查专班,定期或不定期对冷链食品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储备冻猪肉质量关和安全关,确保储备肉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
二、落实各项降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立足“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涉企收费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一是会同市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涉企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并收费的1家行业协会,约谈其法定代表人,要求及时予以全额退款(66.8万元),清退1家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取的会费1.5万元,倡导行业协会合理减免、降低会费737万元;在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工作方面,认真推广使用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畅通维权渠道,引导群众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方电网95598”,积极主动反馈填报转供电电价信息,实现政企共同监督监管。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转供电价问题线索摸查,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今年以来共清理不合理电价收费50多万元。二是完善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加大宣传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截至目前,全市约6200户享受此政策,减轻居民用电负担约12万;落实蓄冷电价政策,认定广东宝索机器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冰蓄冷项目实行蓄冷电价,该公司蓄冷空调每天使用电量约6560千瓦时,执行蓄冷电价后降低用电成本852元/天,约25000元/月。三是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消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收费,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督促供气企业取消收取过户手续费、销户费、上门服务费、二次接驳费、燃气表检测费、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费,截至目前共减轻用户负担约45万元,预计全年减少约100万元。督促供水企业取消收取安装工程费、恢复供水人工费等费用,截至目前共减轻用户负担约503万元,预计全年减少约1242万元。
三、坚持为民服务,兜住民生价格底线
完善民生兜底保障,落实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实时跟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食品价格指幅单月同比涨幅,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立即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为减轻疫情对物价上涨的影响,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去年3-6月我市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并扩大保障范围,将城乡无固定工资或离、退休金收入的“五老”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据统计2020年1月—9月,我市连续启动联动机制,累计补贴62.5万人次,补贴金额7039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1-8月,我市物价总体平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