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江门市“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江府办函〔2024〕98号),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开展《江门市“十五五”时期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思路研究》课题研究,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合作单位开展研究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应聘单位(不包括应聘单位的上级公司、应聘单位所属集团、应聘单位所属集团的下属公司、应聘单位的投资或控股股东)应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开展课题研究能力和经验。
(四)应聘单位应熟悉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19年以来至少完成3个(含)以上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的新能源课题研究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能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江门市“十五五”时期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思路研究》需要总结分析江门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分析“十五五”时期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趋势及对江门市新能源发展的影响,梳理发展的有利条件、制约因素以及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系统提出“十五五”时期对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二)该课题需成立项目组,独立研究。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且半数以上成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组织、协调能力,负责过地市级以上新能源研究等同类型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受聘单位需于10月30日前《江门市“十五五”时期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思路研究》初稿。2024年 12 月底前结题并形成最终成果。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预算金额控制在10万元以内。其中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公示结束并按程序审批后签订正式协议。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4年10月9日17:30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8630
E-mail: jmsfgjghzhk@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8幢3楼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资源环境与节能科
邮编:529031
六、其他
其他采购方案未及事项,将按《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自主采购办法》执行。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