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市场效率、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我市社会信用建设“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结合国家、省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江门市实际,分析研判“十五五”时期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方向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十五五”时期推动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举措建议,编制《江门市社会信用建设“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报告》。现将采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社会信用建设发展情况,能准确把握国家、广东省对社会信用建设发展方向及要求,具备承担研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近年完成过相关研究项目,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二、编制要求
(一)能高质量完成该项课题研究。对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有较为深入的了解,能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建设工作部署,找准江门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方向和着力点,围绕社会信用基础建设、信用制度和标准、信用应用市场化建设、县域信用体系建设、政务诚信建设、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研究江门市社会信用发展思路。
(二)应聘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受聘单位需在2024 年10 月30 日前完成《社会信用建设“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报告》初稿,2024年 12 月31 日前结题并形成最终成果。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预算金额控制在15万元以内。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并按程序审批后签订正式协议。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4年9月14日17:00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附件:《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6617
E-mail: jmsfgj_tgxyk@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8号楼3楼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改革与信用建设科
邮编:529031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