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锚定总书记赋予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我局拟向社会组织采购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打造粤港深度合作平台研究咨询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国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或组织。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江门、香港、深圳发展情况,了解掌握香港与内地合作平台产业、政策、合作机制等相关情况,承担过国家部委、广东省政府部门以及江门市政府部门等委托的有关粤港澳合作平台发展的课题研究,具备本服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服务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
二、工作要求
(一)本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1.充分研究国家、省对大湾区发展最新定位、要求和推动发展的模式、路径等。
2.深入分析香港创新科技、新型工业化发展现状、诉求、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3.梳理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四大平台及其他特色合作平台的重点政策、合作机制等,研究建设大广海湾粤港新型工业化深度合作区需要的政策支持和合作机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4.在调研基础上编制《江门大广海湾建设粤港新型工业化深度合作区总体方案》(暂定名),《总体方案》包括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范围、建设重点、合作机制等。
5.协助向国家、省、市汇报研究成果的相关工作。
(二)应聘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10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60万元(含),包括完成以上工作要求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用、资料/数据采集费用、研究费用、专家咨询费用、综合税费等费用。
四、完成时间
2024年6月初形成有关专题报告、总体方案思路初稿;11月底前提交所有成果定稿。
五、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机构于2024年5月13日17时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附件:《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8663
E-mail:jmsfzhggj@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江门市发展改革局
邮编:529031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