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化《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在跨境金融领域的应用,江门市跨境融资企业遴选组委会拟公开遴选一批信用良好、有跨境融资需求(含赴港澳发行债券需求)的江门企业,提供跨境信用评级服务和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江门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正常经营满3年或以上且具有跨境融资需求(含赴港澳发行债券需求)的企业。
二、遴选条件
(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守法合规经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符合国家跨境融资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
(三)企业在境内各家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2022年以来在“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信用江门”网站不存在不履约或部分履约情形的履约践诺信息。
(五)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信用江门”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江门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于2023年11月29日17:00时前通过邮政EMS邮寄到组委会(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信封注明“跨境融资企业申报”字样,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首层省信用协会,收件人:梁小姐,020-83546600);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gdxyxh@163.com。
(二)专家评审
组委会组建由金融专家、信用评级机构代表、律师、会计师和相关专家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开展实地调研、现场考察,遴选企业名单。
(三)网络公示
对入选企业名单在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确定企业名单
在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正式将入选企业名单纳入“江门市跨境融资企业库”。
四、支持方式
从“江门市跨境融资企业库”择优选择4-5家江门企业,组委会协助对接港澳银行,委托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免费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并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开展跨境信用融资。
五、组委会对申报企业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申报企业同意不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
2.江门市跨境融资企业申报表
3.申报承诺书
江门市跨境融资企业遴选组委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