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1310”具体部署,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资金要素跨境流动,我局拟向社会组织采购《深化企业信用评级在跨境金融领域应用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国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或组织。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信用体系,有参与制定信用评级相关标准经验,了解掌握粤港澳大湾区信用评级、跨境融资等相关情况,具有宣传推广等平台资源,具备本服务所需的跨境信用互认、融资指导等专业人员和服务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
二、工作要求
(一)本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1.公开征集融资需求企业。服务单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一批信用良好、有跨境融资需求的江门企业。
2.精准匹配企业融资需求与港澳银行金融服务。在上述企业中,通过专家评审、实地调研等环节遴选不少于4家江门企业,委托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以《企业信用评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团体标准编号T/GDXY001-2022)为其出具评级报告,并提供跨境信用评级的资金支持,协助对接港澳银行支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3.跨境信用融资政策解读、培训与案例宣传。梳理跨境融资案例亮点,开展跨境信用融资政策解读、培训和成效宣传,并在主流媒体宣传推广跨境信用互认融资企业案例。
4.经验总结。梳理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情况报告和操作指南。
(二)应聘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完成时间:在2023年10月下旬前完成企业征集遴选,包括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实地调研等工作,遴选出不少于4家江门企业;2023年11月中旬前由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以《标准》为上述企业出具评级报告,并提供跨境信用评级的资金支持,形成典型经验做法;2023年11月底前开展跨境信用互认解读、培训以及案例宣传推广,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情况报告。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30万元(含),包括完成以上工作要求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征集宣传费、差旅费、企业跨境信用评级资金支持费、劳务费、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机构于2023年10月9日17时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备查)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该人必须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身份证;项目组成人员简历及学历、资质证明(如职称、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获奖证明、项目工作经历的合同(或项目扉页)等证明材料。
附件:《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8816
E-mail:jmsfzhggj@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529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