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报来《江门供电局关于调整江门500千伏侨乡站扩建第二台主变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规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江门500千伏侨乡站扩建第二台主变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下称“本工程”)的整体建设进程,争取尽快建成投产,同意将“侨乡站扩建2个220千伏GIS出线间隔”和“侨乡站配套通信设备”等建设内容调增纳入本工程核准建设范围,同意本工程动态投资由原核准的12461.2万元调增至13478.07万元。上述调整内容的投资划分,按照《关于江门 500 千伏侨乡站扩建第二台主变配套220 千伏线路工程可研调整报告的批复》实施,其余事项仍按原核准批复文件(江发改核准〔2023〕1号)执行。
二、根据《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2〕1号)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本工程总投资、建设规模变化均未超过20%,不需办理核准变更或重新核准手续。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