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局机关各科室、属下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23年江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江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相关工作要求,促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现提出2023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围绕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系统谋划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发展改革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年度学习的重点内容。邀请法学专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党员领导干部做专题法治讲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发展改革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二、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
(四)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把贯彻宪法法律落实到党组决策实施全过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施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配合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五)突出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配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六)突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立法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围绕4.15全国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保密宣传教育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电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粮食流通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安全生产法》等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围绕发展改革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七)加强“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普法宣传。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突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等广东特色法规宣传。
(八)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普法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障高质量发展,着力提振发展信心,大力宣传《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促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加大《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九)加强促进投资普法宣传。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大力宣传《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不断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十)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依法履职的工作制度,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质,认真落实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制度和学法考试制度,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方式
(十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规清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十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力求“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十三)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