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一流营商环境赋能江门高质量发展,制定《江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依据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国办发〔2024〕11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粤府办〔2023〕11号)。
三、主要内容
共5方面34条任务措施。
(一)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共10条措施。主要包括市场准入退出、公平竞争、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融资、土地、劳动力要素支持等方面的内容。
(二)营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共9条措施。主要包括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优化涉企服务、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环评审批、纳税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综合性政企协同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三)营造稳定透明法治环境。共7条措施。主要包括推动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域外法使用机制、健全多元化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四)营造合作共赢开放环境。共5条措施。主要包括外商投资准入、口岸通关、境外投资服务、签证服务、推动跨境便利执业与行业标准共通等方面的内容。
(五)保障措施。共3条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做好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四、创新特点
一是突出“优无止境”。以年度为周期滚动更新作为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机制,每年更新一版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有节奏地进行迭代更新。
二是直面“营商痛点”。《实施方案》中多条措施直接针对我市营商环境评价的短板弱项或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诉求而制定,加快改革进程,破解我市营商环境的难点痛点。
制作单位: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制作时间:2024年8月
咨询电话:0750-327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