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2011〕850号
本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经“两推荐一述评”、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等程序,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小曼同志任重点项目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袁文晓同志任重点项目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终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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