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行政单位、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现将局领导协同工作调整如下:
机 关 科 室 (直属行政单位、直属事业单位) |
分管领导 |
协同领导 |
办公室 |
陈小曼 |
李润明 |
人事科 |
李润明 |
徐朝高 |
综合科 |
沙向雄 |
陈小曼 |
投资科 |
王长青 |
何国雄 |
交通能源科 |
何国雄 |
沙向雄 |
产业经贸科 |
沙向雄 |
何国雄 |
社会发展科 |
沙向雄 |
陈小曼 |
农村经济科 |
李润明 |
陈小曼 |
经济体制改革科 |
沙向雄 |
何国雄 |
重点项目科 |
何国雄 |
沙向雄 |
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
陈小曼 |
李润明 |
价格调控科 |
陈小曼 |
李润明 |
收费管理科 |
何国雄 |
李润明 |
价格管理科 |
何国雄 |
李润明 |
价格检查分局 |
李润明 |
沙向雄 |
市轨道交通建设统筹办公室 |
何国雄 |
沙向雄 |
市沿江“蓬江新鹤”建设发展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 |
陈小曼 |
沙向雄 |
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
李润明 |
陈小曼 |
市价格认证中心 |
李润明 |
陈小曼 |
局驻市服务行政中心窗口 |
沙向雄 |
何国雄 |
专此通知。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