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创文工作成果,按照我局在《江门市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场所责任分工表》的职责分工,6月5日,市发改局局长王长青同志,党组成员、调研员李润明同志,带队前往市区华园、中心集贸市场检查商品明码标价情况。
在华园集贸市场,王长青同志就商品明码标价情况与经营户、市场管理方详细交谈,询问了标价后的更改和如何规范标价,指出集贸市场商品明码标价要做到坚持、抓实,要克服短期行为和“一阵风”思想;在中心集贸市场,王长青同志对商品明码标价情况表示满意,并对市场管理方开展的“星级经营户评比”,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机制,发动各经营者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共建活动表示称赞,并向经营户、市场管理方提出要继续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
在检查明码标价同时,检查组向经营户派发《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创文宣传单张及免费派发各规格商品标价签。检查显示,华园、中心集贸市场的商铺摊档基本有明码标价,以公示牌、商品标价签进行标价,但个别摊档的小商品仍存在个别缺标的行为,个别商铺标价牌未放置在显眼位置或标价字迹模糊。
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督促经营者落实整改,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集贸市场明码标价测评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