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2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8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指出市发展和改革局存在四个方面12类问题,涉及50项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工作部署会,结合自查情况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具体问题开展整改,细化整改措施,坚持以上率下,以改促进,截至2021年10月25日,已整改完毕的问题44个,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问题6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情况反馈会精神,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的各项整改工作,切实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确保整改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精心部署,真改实改。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和专门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局党组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注重充分运用巡察成果,认真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在深入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围绕具体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50条,形成《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清单,整改方案聚焦问题导向,重在写实,务求实效,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
(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一是制定印发了《江门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江门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多项工作规则,统筹推动各市(区)、各专项小组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制订完善了《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5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落细落实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决策议事制度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等5项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四是研究制定了《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管理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指导所属单位制定完善了《江门市粮食直属库动态轮换储备粮监管制度》等12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下属涉粮单位监管,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扛稳粮食安全主责主业。
(四)立行立改,成效明显。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政治建设弱化”、“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有欠缺”和“对下属涉粮单位监管缺位,粮食安全问题突出”四方面的问题,经过为期三个月的全面整改阶段,市发展和改革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到目前为止,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并达到整改方案设置的预期目标,整改工作清单中150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地落实并取得相应成效。
二、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不够强,政治站位有待提高
1.针对“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10月30日召开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到会指导,会后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纪委监委第三督查室主任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点评。
二是出台政策实施细则,全力支持和推进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广泛宣传,在落实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相关政策时,各单位通过网站公告、电话(短信)告知、微信公众号、派发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将优惠政策告知承租者,并将房屋租金减免范围、优惠力度、受理时间、申请材料、联系人等申请流程和资料详细列出,相关优惠政策能做到及时让社会公众知晓。按规执行,减租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标准。积极协调,创造性地落实租金减免政策,通过以时间换空间的方式减轻出租单位的资金压力。因地制宜,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等非国有房屋出租人适当减免租金,与租赁商户共渡困境,共计减租超过9700万元。同时,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等各类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宽个体工商户间沟通互助渠道,调解经营纠纷,反映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加大宣传蓄冷电价政策,认定广东宝索机器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冰蓄冷项目实行蓄冷电价,截至10月底,共减轻企业用电负担10万元;持续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消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收费。今年以来共清理不合理电价收费320.6万元,减轻企业用气负担约45万元,减轻企业用水负担约403万元。按照国家、省关于有序用电工作部署,落实省对电厂的发电补贴政策,出台了地方电厂顶峰发电临时财政补贴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在9月9日召开的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2021年上半年全省发展改革形势通报会精神》,定期做好江门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分析,并加快江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经济运行分析平台子项目的建设,运用经济运行分析平台及江门经济研究院力量提升我市经济运行分析及预判能力,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谋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将规划转化为具体工作和项目。指导各市(区)发展改革局,开展电力交易市场准入审核工作,截至9月底,我市共1238家企业进入电力交易市场,1-8月实现交易电量74.6万千瓦时,节约用电成本3.2亿元。深化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升网上办事易用性。目前,市发展和改革局即办事项由1项增加至16项,实现即办率为94.12%;综合窗口办理的事项数24项,综合窗口受理率100%,网上可办率100%。
2.针对“党组权力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考虑每位班子成员的个人经历、自身特长,进行合理分工,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既使个人的长处得以充分发挥,又能保障班子各成员总体工作量基本平衡,责、权统一。将局的业务工作与市大湾区办的工作统筹考虑,市大湾区办的常务副主任和专职副主任的分工既分管市大湾区办工作也分管局内的业务科室,形成整体合力,有效发挥整体效能。
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每次党组会研究议题时,党组成员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坚持末位表态。
三是因领导班子成员岗位变动和工作需要,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严格执行非班子成员不分管工作的原则。严格执行分工调整的相关程序,经党组会议集体酝酿讨论班子分工、与组织部沟通、报市委备案等程序,10月15日正式印发执行。
3.针对“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简单潦草,与其他会议同本混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制度》《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工作规程》,已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二是设置专用记录本,每次会议(非涉密)均进行录音辅记,并形成会议纪要经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后印发。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转换非涉密会议录音,提高会议记录完整性和效率。
三是分管领导不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核检,保证会议记录如实、准确、详细。
4.针对“党组会议泛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党组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指定专人为党组会议记录人,要求其科学、规范、准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报分管领导和党组书记审定,签名确认。
二是在9月底在党组会议上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全面提高党组工作水平。
三是制定出台《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规范党组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行为,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保证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
四是上党组会的议题严格履行会前上会请示审批程序,由相关科室将上会资料送相关局领导、科室进行会前的沟通酝酿,充分协商后,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上会。
五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根据议题安排相关领导参会,指定有关人员列席。
六是已根据工作需要,将除涉及干部考察、人事任免等议题以外的党组会议纪要印发全体人员。
5.针对“学习贯彻中央及部委会议决策部署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2021年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扩大)会议学法计划》,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专题培训9次,学习了包括《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是局党组在6月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9月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2021年全省发展改革形势通报会精神。
6.针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9月,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二是已形成《江门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征求市有关单位意见。我市对接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领导小组已于9月底成立。8月,市大湾区办印发《关于做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政策工作的通知》(江大湾区办〔2021〕11号),明确创新政策范围和条件,建立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动态创新政策清单并动态更新。
三是召开2021年全市大湾区办工作会议,同步统筹推动各市(区)、各专项小组的工作。召开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动态任务台账,统筹做好对接支持服务两个合作区建设工作。要加强学习借鉴,谋划推出对接深圳等地的政策举措和工作清单,更好复制推广深圳、珠海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抓好改革攻坚,深入开展省级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等工作。
四是持续优化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建设方案》,2021年以来,与珠海、中山多次互访会商、线上沟通,10月下旬,市发展和改革局再次召集三市座谈会,持续完善集聚区建设方案。
五是银湖湾滨海新区加快开发建设,三大入口改造的银垦大道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已基本完成;四大景观工程的新海岸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已进场施工。华立学院一期中7栋建筑物已建成交付使用,9月首批新生已报到。
六是已与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接,征询其需要市发展改革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事项。形成日常联系制度,指派专人进行工作对接,协助推进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各项工作。
七是市发展改革局针对《江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在海洋经济空间布局、相关文字概念表述上提出了修改意见。
7.针对“推动落实上级部署专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市发展改革局近期重点工作清单》,每周汇总各科室近期重点工作事项,各层级压实责任,督促各科室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针对问题,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已于9月召开工作会议,针对出现问题明确具体整改落实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成立江门市“双公示”数据归集治理专责小组,新建“江门市信用双公示数据报送和治理系统”,完成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摸底工作,正在进行系统接口改造,建立通报机制,对各市(区)、各部门6、7、8、9月“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进行通报。9月我市“双公示”数据合规率达99.95%、及时率达98.64%,排在全省前列。
三是到四市三区开展“信易贷”平台宣讲,向企业推广“信易贷”平台;印发《关于推广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江门站)的工作方案》,组织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江门银保监分局推动各金融机构入驻,发布各类信贷产品。召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召开座谈会,将“政银保”“邑科贷”平台贷款数据归集至“信易贷”平台。
8.针对“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督办工作制度》,加强对督办事项工作进度的管理,及时按工作职能对督办事项进行分工,确保事事落实到科室。制定《市发展改革局近期重点工作清单》,办公室每周汇总各科室近期重点工作事项,各层级压实责任,督促各科室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研判,为全年打好基础。坚决贯彻落实全市一、二、三季度经济分析会、重点项目挂图作战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月度分析机制,合理细化分解投资任务,抓牢目标任务,确保“靶心不移”,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见效。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501.7 亿元,同比增长9.1 %,两年平均增长 7.2 %,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全省第7。
三是根据我市1-6月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需关注的突出问题,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上半年形势预判、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10月27日,组织召开全市第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广东考察时的指示要求,按照全省第三季度经济形势研判会要求,深入分析当前我市经济运行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部署第四季度经济工作,提前谋划明年工作,抓住关键环节,全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
9.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敏感度和责任感。
二是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1年3月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论宣传思想工作(2020年),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好;6月,局党组会听取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形成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向市委汇报。
(二)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0.针对“机关党委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党委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今年共发展党员2名,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讨论表决程序表决。
二是机关党委严格按照《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参考模板》规范会议记录,详细做好会议记录。
三是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机关党委会议召开后3日内做好会议记录。
1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充分发挥支委会作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将会议议程、学习内容等相关资料提前发给支部全体党员;对发展党员、年终评先评优等重要事项,支委会提前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员大会审议。
二是积极选派三名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组织的10月11-13日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是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再次将《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参考模板》下发到各党支部,要求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规范会议记录,详细做好记录。
12.针对“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缺乏前瞻性,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偏大,出现断层”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局党组已研究制定了2021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计划,逐步强化梯队建设。
二是根据现有职位空缺及干部梯队情况,制定《2021年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民主推荐提拔工作方案》《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公务员第一次职级晋升实施方案》,于10月开展2021年干部提拔晋升工作。
三是制定《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正在征求意见。
13.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10月,制定印发《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本局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二是结合10月干部提拔晋升工作开展岗位调整工作,对个别超过10年未交流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14.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漏洞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定并印发《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试行)》,严格、全面加强干部出国(境)审批工作。
二是为加强对干部出国(境)证照的管理,人事科指定专人负责出国(境)证照保管,督促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证照领取审批手续,同时设置专项台账进行登记备案。
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出国(境)证照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出国(境)证照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上交证照,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四是对局在职干部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托管国有企业中层以上人员持有证照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人事科将排查结果与证照保管情况进行一一核对,防止出现私自保管证照、违规出国(境)问题。
15.针对“请(休)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制度》,对个人报来的请(休)假情况进行把关,要求按程序填写请(休)假审批表,按层级管理权限报相关局领导审批后,报人事科备案。
二是由人事科专人负责请销假工作,加强对请销假工作的管理 ,对无签字的假条不予休假批准。
三是严格执行探亲假规定,对申请探亲假人员,要求如实报备行程。
16.针对“干部考察谈话简单走过场;任职谈话制度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的人员组建高素质的干部考察队伍,组织干部考察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见》。根据条例规定,科学确定谈话人员范围及谈话内容,进一步做好对干部的科学评价和考察谈话记录。
二是对新提拔干部开展任前谈话,做好谈话前准备工作和谈话后记录整理。人事科做好谈话记录的留档保存工作。
17.针对“下属单位班子建设薄弱,3个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长时间空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在制定的《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管理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所属管理单位领导班子的选配条件,选好配强所属单位领导班子。
(三)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有欠缺
18.针对“每年的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形成常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3月,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和2021年工作计划,研究审定了《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表》。
二是9月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针对“机关党委会议没有专题研究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
7月底,机关党委召开扩大会议,研究2021年上半年市发展改革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提请党组审议。
20.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重视,直至本轮巡察入驻才出台有关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分别于3月和9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3月出台了《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在全面排查、深入分析、规范梳理的基础上,共查找了48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108项防控措施。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专题辅导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以及进行警示教育等,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二是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加强督查落实,定期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局党组成员、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深入到市粮食直属库、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调研,对未整改到位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整改。
21.针对“违反有关规定长期以跟班学习名义抽调有关企业人员在相关业务科室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跟班学习(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二是在已修订的《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跟班学习(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中明确跟班学习人员条件及跟班学习(借用)期限;现有从企业借用的跟班学习人员到期后不再续借。至10月8日止,有4名从企业抽调的跟班学习人员借用期满,市发展和改革局不再借用,已返回原单位。
三是加强跟班学习人员保密教育,要求各科室不得安排跟班学习人员负责与其原单位业务关联的行政辅助工作。
22.针对“规划课题项目开展不接地气,过于依赖向有关科研单位购买服务,课题成果运用可行性与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发改规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课题及规划的立项及验收流程,把好课题规划的质量关;9月出台了《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自主采购办法》,规范自主采购行为。
二是全面实施5万元以上的规划课题提交局长办公会议,20万元以上的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拟开展规划课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是今年共上会研究课题11个,每个上会课题都经前期论证,按照出台的《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发改规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完成后,按照合同规定组织验收或专家评审。
23.针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编制《江门市价格监测工作指南》,并发放到各市区价格监测机构和监测定点单位工作人员学习,从而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价格监测工作程序。
二是9月下旬组织全市价格监测机构及近3年新增(调整)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解读最新价格监测政策、工作要点和数据采报操作流程。
三是10月份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近3年新增和调整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逐一联系,对有现场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需求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记录,开展上门培训指导。
2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了2020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在今年9月专门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二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安排了专人负责,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做好台账录入工作,并标贴固定资产登记卡,保障固定资产,切实做到的帐、卡、实物相符。
25.针对“班子成员到下属基层单位深调研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9月制定印发《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增强与基层单位的沟通联系,更好服务基层、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落实。
二是10月中旬,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到局所属管理各基层单位,开展现场调研指导,了解各基层单位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特别是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四)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粮食安全问题突出
26.针对“对下属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缺乏监管,未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
已将下属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纳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上会议题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人事科督促其填写《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事项申报表》,同时,严格履行会前上会请示审批程序,由相关科室将上会资料送相关局领导、科室进行会前的沟通酝酿,充分协商后,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上会。
27.针对“落实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9月,组织全市发展改革局涉粮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及基层干部职工学习《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督促粮食储备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储备管理和监督职责,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强化依法治理和责任落实;10月,组织全市发展改革局涉粮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及基层干部职工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专题学习《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储备粮油管理业务水平及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开展落实制度检查。10月,对储备粮承储企业执行储备粮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储备粮数量、质量、安全储存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并要求承储企业限时整改。
三是明确主体责任。7月,市发展改革局联合市财政局分别与市粮食直属库、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签订了储备粮承储协议,进一步明确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储备要求和法律责任。
28.对“未对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兼职情况进行审批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由人事科负责对所属管理单位干部兼职情况进行管理。所属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需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兼职。
二是所属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兼职情况要及时向人事科进行登记备案,托管国有企业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已将工作人员兼职情况资料报备人事科,人事科做好干部兼职数据信息台账。
三是将干部兼职情况列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加强日常监管,人事科会同局机关纪委开展不定期督查。
29.针对“未深入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监督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10月主要领导到所属管理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分管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8月至10月到市粮食直属库、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进行专题调研、检查3次,检查监督分管所属管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所属管理单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巡察整改措施落实。
三是9月,机关党委、纪委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到市粮食直属库、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调研,及时了解巡察整改情况,压实责任,检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0.针对“对粮调公司物业出租及近三分之一物业资产闲置等情况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出台《公司出租物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出租物业管理。
二是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对出租物业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制定分类处理措施,加快实施。
三是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空置、合同到期、租金低、未签订合同物业租金进行评估,根据出租物业管理规定,结合工作进度,分批实施公开招租。
31.针对“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10月,组织市粮食直属库全体人员深刻领会学习国家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要求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市粮食直属库对智能化工程出入库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仓内视频检测子系统的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达到信息化建设目的和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三是10月,邀请软件开发安装公司北京紫光公司的工程师对全体员工进行信息化操作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化使用水平。
3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登记不及时,金岭粮库部分资产权属至今仍未理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9月,市粮食直属库出台《江门市粮食直属库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二是9月,市粮食直属库出台《江门市粮食直属库财务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市粮食直属库正在办理金岭粮库二期物业产权证书,目前正进行不动产首次登记,12月底前完成;正与有关单位协调沟通,加快对金岭粮库一期、二期工程财务决算工作。
33.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9月,市粮食直属库出台《生产物资及设备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劳动保护及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管理,完善物资采购和相关使用管理工作流程。
二是建立生产物资、日常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管理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生产物资、日常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出入日常管理,每月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34.针对“物业闲置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已制定出台《公司出租物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出租物业的管理。
二是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已对出租物业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制定分类处理措施。
三是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空置、合同到期、租金低、未签订合同物业租金进行评估,根据出租物业管理规定,结合工作进度,分批实施公开招租。目前,首批13处物业上平台招租。
35.针对“财务管理漏洞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9月已制定《现金管理制度》《业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司账实核对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已修订《出入库管理制度》,由制度监督小组监督实施。
二是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9月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支委班子专题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已制定大额历史应收款长期挂账的《核销处理方案》。
36.针对“车辆出入登记形同虚设,车间监控位置不合理、无专人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已制定《车辆出入库管理制度》、《监控管理制度》、《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强化车辆出入库管理,加装车间监控,设专人管理监控,启用磅单电子打单系统,重新编制出入库登记表格,进一步规范生产管理。
二是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修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公司辖下米厂、粮库、商场开展全面检查,召开安全生产研判分析会及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加装车间和库区安全标语,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在整改过程中,坚持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抓住关键部门、关键人、关键环节,一项一项持续推进,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接下来,我们要继续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对能够整改落实的问题一抓到底,对长期需要坚持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建设,脚踏实地,防止流于形式,大力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3278620;邮政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邮政编码:529031;邮箱:jmsfgjjgdw@jiangmen.gov.cn。
中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