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财工〔2018〕39号
各市(区)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8〕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