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法〔2017〕22号
各市(区)财政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财法〔2017〕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法制局、市档案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