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工〔2017〕121号
各市(区)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印发
<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财工〔2017〕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印发
江财工〔2017〕121号
各市(区)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印发
<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财工〔2017〕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