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综〔2019〕24号
各市(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9〕2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印发
粤财规[2019]2号.pdf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主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ICP备案号:粤ICP备14002492号 网站标识码:4407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