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建函〔2024〕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财政投资评审向预算评审等前端拓展转型,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专家专业优势和学术专长,为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预算评审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开征集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本次专家征集范围为广东省内在财政投资评审、预算评审等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政务信息化等方面专业人员。入库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够独立承担评审中心组织开展的专家活动,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较深的专业造诣,具体分为:
1.工程技术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含水利、公路专业)、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执业(职业)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或从事10年以上财政评审相关工作(需提供相关工作业绩证明,且原则上近3年应有从事相关工作业绩)及其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工程造价或工程管理专业教学、研究的(副)教授、研究员。
2.政务信息化类。在省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任职,具有信息化方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任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8年以上信息化建设管理专业人员;或在各类企业任职,具有8年以上专职从事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开发、监理及管理等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工作业绩证明),并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或具备电子、信息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方面。具有气象、医疗、海洋、国土、法律、重大项目咨询等方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政策、行业专业发展情况,具备较强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的各行各业专家。
(四)无违法、违规、违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具备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如实填写《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退休后未返聘及未从业者,此项不适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本次申报日期截至2024年9月19日(以纸质版签收时间为准)。在本次专家征集结束后,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将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开放受理申请。
(二)资格审查。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申请人专业与业务领域需求,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入库管理。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家库。
三、申报材料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电子版(Word版、PDF盖章版各1份,含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二)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及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本人技术水平的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1份。
(三)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
1.劳动(聘用)合同、职务任命书(如有)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聘任)关系证明材料原则上要有就职单位与申请人的签字盖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等内容。在现就职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不满足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供与过往就职单位的劳动(聘任)关系证明材料。
2.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所载的缴费年限、时间段需与申请人在相关业务单位从事所申请专业相关工作年限、时间保持一致或符合相关规定。因退休等原因不需缴纳社保的,提供退休证明等合理合法解释材料。社保费用缴纳单位、就职单位、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存在不一致的,提供合法合理解释材料。
3.就职单位的营业执照。在现就职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不满足年限要求的,需提供过往相应就职单位的营业执照。就职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可不用提供。
4.申请人在申请时可一并提供其他能证明自身专业能力的工程项目获奖、个人获奖、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发明专利、主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编制标准规范等奖项荣誉成绩证明资料。
(四)以上(一)、(二)、(三)材料的纸质版1份,寄送至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中路21号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jmpszx@163.com,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为:专家申请-组织机构名称-姓名)。
四、专家管理
入库专家任期为3年,每续期一次,任期延长3年。入库专家使用报酬原则上参照国家、省关于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有关规定予以支付,但不发放固定的专家津补贴。具体对专家的管理、考评及报酬发放等事宜,按照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执行。
请各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专家报名申请,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潘炜,联系电话:0750-3501937)
附件:1.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
2.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家服务协议
江门市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