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机构:
为做好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设立工作,建立健全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风险防控机制,江门市财政局拟公开遴选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托管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若干措施》,坚持制造业当家,强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根基,推进我市东西部地区平衡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我市决定成立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根据《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组建方案》,基金总规模20亿元,首期基金认缴10.02亿元。基金重点支持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及产业转移合作园区负责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的投资主体,引进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符合省相关政策要求的产业有序转移项目主体。
二、托管银行的主要职责和服务要求
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托管银行需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具体负责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资金的保管、拨付和结算等日常工作,对投资活动进行动态监管,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交监管报告。服务要求如下:
(一)按照托管协议开立并管理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托管专户,并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管理该基金托管专户;
(二)负责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资金拨付、清算和日常监控,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报告资金运作情况;
(三)对托管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每年末向基金管理人提交监管报告;
(四)在符合监管规则与银行信贷政策的条件下,优先对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及其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五)积极参与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的募资,并鼓励、引导下属子公司出资到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中;
(六)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提高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的融资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七)制定托管资金风险防控方案,切实防范风险;
(八)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需求进行限时承诺响应、解决;
(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托管银行的申请资格
申请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江门市设有分支机构,与我市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的国有、区域或城市商业银行;
(二)具有基金托管资格,且设有专门的托管部门和人员;
(三)为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的未投资资金提供灵活的存款理财方案;
(四)若属同一总行的只允许一家分行或支行参与遴选;
(五)其他要求:
1.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财产能力;
2.具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3.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江门市财政局按照制定的评分标准对符合申报资格的银行进行评审,确定托管银行。具体遴选流程为:
(一)江门市财政局在官方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意向申请银行向江门市财政局报送申请资料;
(三)江门市财政局组织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三的银行纳入后备库,得分排名第一的银行作为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拟选择的托管银行,若因各种原因未能作为托管银行,则递延候补;
(四)江门市财政局在官方网站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后最终予以确认;
(五)由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管理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与选定的托管银行签署相关托管协议。
五、申请方式
(一)申请银行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遴选需提供);
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遴选需提供);
3.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出具的2022年度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估;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基金托管资格证书复印件;
6.基金托管案例介绍;
7.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划拨程序、特殊需求与突发问题的响应解决机制与所需时间、服务方案、服务小组、技术保障方案、未来合作计划与所能提供的增值服务、为江门市企业提供的融资支持、出资承诺等);
8.申请银行托管基金资金的增值保值利率(三个月、六个月、活期协定存款利率);
9.申请银行支持江门市经济发展及江门市财政工作相关情况证明;
10.申请银行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材料。
(二)上述材料应为意向申请银行相关材料,不包括与意向申请银行属于同一总行的其他分支机构。意向申请银行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同时应承诺所提供的出资金额、资金收益率、服务方案及其他关键要素将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如发现申请银行提交虚假材料、数据或证明文件,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三)本公告期限7天,自2024年1月31日至2月6日。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银行在2024年2月7日前向江门市财政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按照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首页须留申报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印章并封存,一式七份。
六、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请直接递交到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中路21号江门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联系人及电话:蔡伟杰,0750-3501645;林敏子,0750-3501767。
特此公告。
附件:江门市产业转移基金托管银行资格遴选指标说明
江门市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