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承办科室(首位为牵头) |
落实情况 |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
(一)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1.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要结合权责清单以及工作职责,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 |
办公室、各有关科室 |
根据上级要求和规定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 |
2.加大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 |
数字专班、预算、国库、各业务支出科室 |
1.推进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建设。江惠通平台于2021年12月30日正式向群众公开发布,截至目前已汇集梳理发布惠企利民政策共125项,发布事项共114个,全面覆盖市监、工信、科技、人社等多个市级政策部门;平台企业注册总量累计近20,000家,个人注册总量累计超50,000人次,助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 2.落实惠民惠农资金发放公开公示要求,对中央、省市级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涉农资金等惠农资金的分配、下达情况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 |
(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度。 |
3.规范使用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实效。积极推动平台使用向镇(街)一级基层政府延伸。 |
办公室、各有关科室 |
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实效。 |
(三)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4.各级行政机关要提高认识,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切实提高年报内容质量和数据准确性。 |
办公室
、各有关科室 |
按时按规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切实提高年报内容质量和数据准确性。 |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5.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形成多方协同的工作合力,统一步调对外发声。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 |
社保科 |
协助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委宣传部及市有关单位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财政资金保障信息,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应急保障财政资金及时、足额保障到位。 |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6.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稳经济”专栏,强化惠企政策供给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纾困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做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服务业支持政策和促进消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 |
预算科、工贸科、办公室 |
1.积极配合市府办加强稳经济有关政策公开力度,加大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有关财政政策的公开宣传。 2.2022年5月,我局印发《关于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江财资[2022]19号),出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按要求减免租金。该文件已做好公开工作。 |
(三)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落实加强信息公开。 |
7.聚焦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研发创新、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数字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加大对工作成效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
各有关科室 |
1.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督促预算部门及属下单位积极主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并配合有关监督核查工作,部门预算报告及报表实现全公开,公开覆盖面达100%。 2.对于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市财政通过安排项目前期经费的形式,对有关工作的开展予以经费保障。 3.对口预算部门因开展工作业务需要,涉及面向社会的政策宣传、公开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在部门预算资金安排中予以保障、支持。 |
三、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一)围绕省
委“1+1+9”工作部署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 |
8.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三同步”工作机制,即政策文件的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材料质量,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办事指引及注意事项等,精准传递政策意图。负责政策解读的部门要针对社会公众对政策可能存在的关注点、疑虑点,重点解读文件中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的内容,提高解读针对性。 |
政府投融资和金融科、办公室 |
根据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是同步组织,并经江门市财政局同意后对外公开发布。 |
9.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方式,加强政策线上线下传播。市有关单位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度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
政府投融资和金融科、办公室 |
经江门市财政局研究决定,由江门市财政局通过采用“音频+图解”的音视频解读方式,自行制作《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材料并对外公开发布,既能节省开支,符合过紧日子的要求,又能达到图文并茂较好的宣传效果。 |
10.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网络平台互动等方式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予釆纳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 |
国库科、办公室 |
关于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江门市本级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这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严格遵照重大行政决策办理流程,加大公众参与程度。就公开招标的方式,已于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通过江门市财政局官网发出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截至2022年4月28日,收到一条公众意见。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已在市财政局部门频道发布了反馈意见予以回应。 |
11.积极开展政策实施后的跟踪评估和解读。政策文件公布后,文件起草单位要密切关注重要政策,特别是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方面的重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存在的误解误读进行回应,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必要时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增进社会共识。 |
政府投融资和金融科、办公室 |
积极做好《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回应,对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第三方以及参与我市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相关政府投融资和PPP咨询问题耐心解读,及时掌握各行业对相关政策的反馈,增强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运用实施PPP模式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的信心。 |
(二)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12.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各有关业务科室 |
按要求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本单位职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一)提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
13.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信息中心、人事科、办公室 |
未发生网络意识形态事件,全年本单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二)加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目建设。 |
14.市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在做好本部门网站(频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县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 |
办公室、各有关科室 |
按要求做好本部门网站(频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县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 |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 |
15.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要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
办公室、各有关科室 |
1.实行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把好政治关、文字关、保密关,确保发布在局网站频道及“两微一端”上的内容不出纰漏。 2.根据市政府要求,定期审核新媒体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安全。 |
16.规范信息发布要求,避免出现信息发布格式不规范、栏目名称与发布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做好发布信息的正确链接,避免出现文不对标的情况,同时做好对已失效、已废止文件的明确标识。 |
办公室、信息中心、各有关科室 |
1.坚持规范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对发布在局网站频道及政务新媒体上的内容进行“一事一审”,主要核查信息格式、信息标题与内容及栏目名称匹配度。 2.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回头看”,及时清理实效、废止文件链接。 |
17.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避免因公开不当引发舆情风险。 |
办公室、各有关科室 |
按要求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避免因公开不当引发舆情风险。 |
五、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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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调度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
办公室 |
本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调度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
19.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办公室 |
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2022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20.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常态化监测等工作顺利开展。 |
办公室 |
按规定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常态化监测等工作顺利开展。 |
2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总结,积极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刊物投稿。 |
办公室、各科室 |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总结,努力做好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刊物投稿。 |
22.建立本地区、本系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
办公室、各有关科室 |
建立本单位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没有未完成的工作。 |
23.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规定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发布本单位、本系统上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县级政府需于每年2月20日前发布本地区上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做好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规定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发布本单位上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4.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于每年的3月1日前发布本单位、本系统上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
法规科 |
《江门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已在江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sd-xs.com/bmpd/jmsczj/ztzl/fzjs/pfxc/content/post_274485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