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采购函〔2021〕85号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用户: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数字证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1〕9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需要选择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进行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应用的办理,具体办理指引和操作详见附件。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数字证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1〕97号)
2.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办理指南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