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采购〔2021〕15号
市直各采购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等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优化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制度规定,汇编后形成《江门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按规定严格执行。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江门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