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绩效关口前移,发挥绩效目标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市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水平,江门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从三个方面入手,不断强化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一、强化预算与绩效深度融合。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的一个前置环节,牢牢嵌入预算编制的管理链条。充分运用公共财政管理系统,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充分融合,在项目入库和预算“一上”环节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完整性、规范性,预算部门按规定设置绩效目标,方可进入下一预算编审流程。预算“二上”环节重点审核绩效目标与预算的相关性和匹配性,使绩效目标指标的设置达到可量化、可考核程度。对于没有申报绩效目标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倒逼预算部门提升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强化绩效目标质量控制。印发《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内部工作规程》,明确财政部门各个业务科室在绩效目标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压实绩效目标审核责任。制定绩效目标审核表并下发给预算部门,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要求和要点,让预算部门对审核要点做到心中有数。组织第三方机构对89个预算部门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和一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评审,从源头上提高预算和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组织并安排专人对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严格把好绩效目标编审关。
三、强化绩效编报结果运用。针对复审过程中发现的总体绩效目标过于冗长、部门整体绩效指标由大量无效指标堆砌等普遍存在的情况及时记录留底并反馈预算部门和第三方机构,明确修改要求,指导预算部门针对绩效目标编审中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完善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质量不佳的预算部门予以通报,严格执行将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纳入市直政府机关考核的规定,并进一步关注和压实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编报修改完善情况。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事后绩效评价评定等级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