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机制,2023以来,江门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成果应用方式,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一、转变工作理念,适应财会监督新形势
一是深刻认识财会监督重要意义。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深入领会财会监督的精神要义,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做好财会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深入领会财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全面系统梳理新时代财会监督的重点工作,准确把握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外延,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三是自觉转变财会监督的工作理念。对标对表中央及省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实际,主动采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二、转变工作方法,适应财会监督新特点
一是建立财政部门内、外部“1+N”工作机制。主责科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财政部门内部人力资源,发挥相关科室的业务强项,集中力量落实好中央、省、市重大专项工作部署。与第三方专业机构联合组建检查队伍,开展本地区的预算部门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领域专项核查;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大监督计划互通、信息和成果共享力度;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协作,参与重大问题检查,初步实现检查结果共享。二是切实用好“数字财政”系统、“双监控”系统和预决算公开系统,充分发挥信息化方式辅助机制效能。在预算域、执行域、会计核算域等模块,大力推进大数据分析,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提升财会监督成效;构建“线上分析预警,线下精准核实”的联动监管机制,通过季度汇总、定期反馈,及时发现、反映和督促纠正问题;引入第三方信息化专业机构辅助检查,将预决算公开检查整改转化为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三、转变成果应用方式,适应财会监督新实际
一是完善监督检查结果整改制度。按照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的原则,建立财政检查跟踪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和完善财政检查项目整改监督台账,一事一号,实行财政检查项目“挂销号”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压实被检查单位整改责任,实现监督检查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严肃整改工作,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二是完善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制度。将财政检查结果与年度预算编制挂钩,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规范管理的参考依据;将财政检查结果与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以整改结果为导向,全面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