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近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申报指引,对经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经认定后,其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经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含经市编办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着诚信原则,提倡通过“江惠通”平台进行申报,也可通过递交纸质材料给地市级税务机关所得税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并由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并定期公布名单。
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4月10日。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期满申请复审的或当年新成立的,受理时间为期满后或成立后次年的3月1日至4月10日。逾期的需到下一年度再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