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
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2021年,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树立起城市管理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江门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年数据分析
(一)行政许可方面
2021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0宗,准予许可10宗。
(二)行政处罚方面
1.2021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0宗,罚没金额21.5万元。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10宗,罚没金额21.5万元;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0宗,罚没金额0元。
2.2021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方面
1.2021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0宗;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0宗。
2.2021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四)行政检查方面
1.2021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4次。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4次,均为燃气类行政检查;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0次。
2.2021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2020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五)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情况
2021年度无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发生。
二、行政执法总体特点
(一)加强联合执法,强化机制保障。充分发挥城管联席会议、局际会议作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各类城市管理执法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确保依法依规移交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健全执法制度,提升执法效能。将检查督促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健全完善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推动依据江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省实施事项目录和“两平台”执法事项库;抓好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两平台”全面应用,提升执法效能;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基准和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三)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水平;完善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加强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强化执法监督。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未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等问题;二是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的指导监督尚未形成合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文件制度并严格落实。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依托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案卷评查工作,及时纠正城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二)强化执法监督,完善问责机制。强化全方位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对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完善执法责任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城管系统依法行政效能,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意识,对消极执法、缺管缺位、工作不力的执法人员,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执法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三)规范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培训。加强新法新规及工作业务方法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履职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让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和规范执法的意识深入人心。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法治江门、法治城管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