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实主体责任。市委巡察组向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动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难点任务;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高效高质推进。
(二)全面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分析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逐项明确牵头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销号制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对照检查,检视问题、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切实做到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完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研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汇报巡察整改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领域重要论述精神方面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
一是坚持学用结合。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促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定期组织学习研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绣花功夫”管理城市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强化攻坚克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局领导分片督导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全市4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顺利建成并全部投入试运营,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发挥市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大违法建设问题督办力度,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新增违建巡查制度,建立新增违建快查快处机制。对中心城区违法建设较多的住宅小区,督促属地治违办联合职能部门制定整治方案,依法依规落实整治,提高违法建设处置率。
三是加强对县级城管部门的统筹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前往属地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大行业指导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道树安全管理的技术指引和相关制度规范,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加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的统筹管理,建立市政道路开挖信息共享机制,减少道路施工扰民情况。
2.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创新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丰富执法手段,推行柔性执法、轻违不罚。积极开展下放镇街执法事项的调研评估,提高事权下放的科学性。组织开展城管领域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县级城管部门落实“导师制”机制,加强指导培训,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是加快推动智慧化城管发展。加强与综合智慧网格的互动衔接,提高“一网通办”水平。全面梳理、优化调整市局智慧城管平台视频监控,提高视频监控在线率。加强江门市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平台、江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平台的优化升级,提高业务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强化市政设施管理。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和人行道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属地常态化排查发现市政道路病害问题,落实闭环整改。加强抽查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落实精细化管理,及时解决市政设施的各种病害,切实提升管理养护水平。
四是持续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完成城管领域2024年度文明创建问题整改。发挥城管考评制度作用,对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价。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督促属地城管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健全巡查督导长效机制,实现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
一是统筹推进市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印发《江门市深入推进“厂网一体”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组织专业力量指导属地加强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网运行情况排查,全面整治管网空白、漏接、错接、混接等问题。对实施进度缓慢的开平市楼冈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加强现场技术帮扶和督导,指导优化施工方案,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推进会,发挥市黑臭水体治理办公室作用,安排专班人员定期巡查城市黑臭水体,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水体水质的问题。目前,全市已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未发现返黑返臭情况。
三是加强“绿美江门”生态建设。加大市花簕杜鹃宣传推广力度,举办主题摄影展、“我为城市添新绿”市花送市民活动,提高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印发《江门市2024年县镇绿化实施方案》《江门市县镇绿化树种指引》《江门市县镇绿化工作指引(县城版、圩镇版)》,指导各县(市、区)结合生态美学,制定县镇绿化设计方案,科学选择树种,提升绿化品质。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管理,公布《江门市城市古树后备资源新增名录(2024年)》。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公园建设,科学配置乔灌木,打造特色观花观叶植物景观。
4.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持续落实领导班子分片督导工作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属地城管部门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城管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二是推动燃气安全稳定发展。加大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力度,督促台山市大江门站加快建设。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场站等进行“四不两直”抽查,督促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严格控制实瓶存量,落实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城镇燃气“一月一查一回访”督导制度,对发现问题建立责任清单,落实闭环管理。2023年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排查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风险隐患。加强环卫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对全市在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组织开展全覆盖检查,及时通报发现问题,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四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保障信息发布安全准确、及时有效。
五是加强全市环卫企业运营监管,压实环卫企业主体责任,依时发放工人工资,保持环卫队伍稳定。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坚持为民服务
一是强化维护群众权益意识。牢固树立“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指导燃气企业推出“燃气管家”“一对一”线上服务,简化群众用气办理流程。将燃气用户投诉情况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评价及城镇燃气千分制检查范围,督促属地城管部门、燃气企业提升燃气服务质量水平。加强东湖公园噪声治理,强化文明劝导,减少噪声扰民问题发生。指导属地城管部门优化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做到行政执法张弛有度、宽严相济。
二是着力解决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局领导干部主动带头下沉一线,到基层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属地城管部门发挥县(市、区)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通过召开局际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强化部门联动,健全违法建设、餐饮油烟、社会生活噪声等问题巡查发现、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提升属地解决城市治理难点问题的工作合力。
2.加强内部管理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组织科室认真研究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各部门按时支付项目资金。加大预算编制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预算编制水平。
二是加大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欠费的追缴力度。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追缴工作专班,制定追缴工作计划,督促责任单位加快追收户外广告企业历史欠费。指导属地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户外广告公共资源有偿出让工作,避免新的问题产生。
三是严格财务审批。修订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报销管理,严格经费支出审批报销。加强对经费支出的审核报销,本年度未发生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和审批手续不全的支出报销情形。
四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从严管理资产。严格实行资产管理员制度,各科室设资产管理员,定期盘点、核对、查实资产情况,全力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五是严格管控招标采购。修订采购内控制度和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采购管理,强化供应商资质审查,规范采购流程,做好合同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强化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督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是规范培训管理。统一组织统筹培训业务,加强培训费用财务报销管理,对无预算、超预算的培训费用一律不予支付和报销。加强支付审核,严防提前预支、隐匿费用开支等情况发生。
3.强化担当尽责意识
一是充分履行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更新完善江门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相关制度,强化组织协调,召开城市管理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违建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市政道路移交接管、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是加强行业监督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城管局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强协会履职监管,对委托协会协助工展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特许经营监管。全面梳理全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需求情况,依法推进特许经营权授予工作。加强给排水、环卫行业特许经营监管,对各县(市、区)政府已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项目,指导督促属地主管部门严格按特许经营协议推进实施。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定期召开全市城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会议,通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严把执法案件法治审核关,督促执法人员认真履行执法办案程序,强化现场调查取证,确保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教学、专题培训、城管法制课堂等多种形式,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资福利发放管理工作制度。全面使用广东省数字财政管理平台办理工资、津补贴发放手续,规范审核流程。加强对人事干部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全面了解掌握津补贴发放政策和标准并按规定执行。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车使用申请和调度。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完善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用车登记和加油管理,做到公车未完全派出不租用社会车辆。
5.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项目资金审批。督促东湖公园管理所加强项目预算和结算管理。将预算管理融入日常工作,提前做好园内设施修缉等资金使用计划,严谨申报项目预算指标。凡申请工程项目结算,均需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项目结算书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对无预算、超预算的项目不得申请支付。
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监管。督促东湖公园管理所严格按照《江门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对新购买的设备设施及时登记入账。
三是规范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指导东湖公园管理所按照《江门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园内游船及游乐设施运营管理,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游船及游乐设施运营单位。
四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督促东湖公园管理所完善采购内控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强化采购监督。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和采购培训,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确保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实施。
(三)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引领,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结合局领导的分工更新“两个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举办警示教育会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强化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安排机关纪委书记常态化列席党组会议、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采购工作会议,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召开机关纪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排查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三是加强对下属党组织指导。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开展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组织能力。加强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指导,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员发展规定,做到熟悉把握发展党员的流程,并严格审核把关发展党员的资料。
(四)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查漏补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完成。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强化机关单位垃圾分类考评,提升分类实效。落实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舆情应急处置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2.提升整改成效
一是加大整改力度。强化城管领域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情况、发函催报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
二是坚决防止旧病复发、边改边犯。督促东湖公园管理所完善并严格执行采购内控制度和仓库管理制度,每月做好仓库盘点,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验收、入库、出库、领用等手续。
三是全面落实整改。指导各县(市、区)认真排查市政道路问题,制定工作责任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公安等部门的对接,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组织编制《江门市城市道路设施移交接管协调工作意见》,健全道路养护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道路的移交养护管理。
三、下一步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接下来,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思想认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成果,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抓好整改。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改不到位坚决返工,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持续整改的任务,要紧盯不放、加大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和倾向性问题,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创新方法举措,健全制度机制,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四)深化成果转化。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营造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城市管理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城管事业上台阶谱新篇,为再造一个现代化新江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0-3835600;邮政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6-8层;邮政编码:529000;电子邮箱:jmscsglhzhzfjbgs@jiangmen.gov.cn。
中共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