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关工作要求,经推荐申报、部门初审、实地查看、专家评审,拟认定129个“园林式居住区”和170个“园林式单位”。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0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电话:0750-3835632、3835607)。
附件:2023年度江门市市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名单.xlsx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6月16日
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关工作要求,经推荐申报、部门初审、实地查看、专家评审,拟认定129个“园林式居住区”和170个“园林式单位”。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0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电话:0750-3835632、3835607)。
附件:2023年度江门市市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名单.xlsx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