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
为加强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江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参照《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江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江门市有害垃圾收集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定本指导目录。
结合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索引详见附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和颜色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的规定,保持规范、清晰和完整。
随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将会适时调整,定期更新发布。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6日
附表
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索引
分类类别 |
主要品种 |
详细内容 |
可回收物
|
废纸类 |
旧书本、报刊杂志、纸箱、挂历、台历、信封、纸袋、卷纸芯、传单广告纸、包装纸、包装盒等未被污染的纸类制品。 |
废塑料 |
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沐浴塑料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泡沫塑料等清洁干燥的塑料制品。 |
废玻璃 |
调料瓶、酒瓶、花瓶、玻璃盘、玻璃杯、门窗玻璃、茶几玻璃、玻璃工艺品等各种未破碎的玻璃制品。 |
废金属 |
易拉罐、金属制奶粉罐、金属制包装盒(罐)、锅、水壶、不锈钢餐具、铁钉、螺丝刀、刀具刀片、废旧电线、金属元件、金属衣架等整体或主体为金属的金属制品。 |
废织物 |
旧衣服、旧棉被、旧窗帘等未被污染的纺织制品。 |
电器电子产品 |
空调、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电饭锅、电磁炉、烤箱、热水器、消毒柜、抽油烟机、音箱、手机、收音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小型废弃家电。 |
有害垃圾
|
废灯管 |
废弃的荧光灯管。 |
废电池类 |
废镍镉电池、废氧化电池、铅蓄电池等。 |
医用药品 |
废弃医药用品及其包装物。 |
杀虫剂 |
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或容器。 |
含汞产品 |
含汞温度计、血压计等。 |
油漆 |
废油漆和溶剂(包括过期指甲油和洗甲水等)及其包装物。 |
胶片、相纸 |
X光片、相片底片等。 |
厨余垃圾 |
家庭厨余垃圾 |
菜梗菜叶、剩饭剩菜、肉类、动物内脏、瓜果及皮核、米面粗粮、肉蛋食品、豆制品、水产食品(如鱼、虾、蟹、小龙虾等)、碎骨、汤渣、糕饼、糖果、风干食品、茶叶渣、咖啡渣、中药渣、过期食品、宠物饲料、枯枝落叶、残花枯草等。 |
餐厨垃圾 |
其他厨余垃圾 |
其他垃圾 |
一般其他垃圾 |
污损的保鲜膜、软胶管,被污染的餐盒、垃圾袋、镜子等有镀层的玻璃制品,尼龙制品、编织袋、旧毛巾、内衣裤,污损严重的衣物、拖布等,牙签牙线、猫砂、宠物粪便、熄灭的烟头、破损鞋类、干燥剂、毛发、破损碗碟、破损花瓶、创可贴、眼镜、木竹餐具、木竹砧板、灰土、口罩(普通人使用)等,以及不能准确判断类别的生活垃圾。 |
不归入
可回收物的
其他垃圾 |
纸塑铝复合包装(利乐包)、胶纸、贴纸、蜡纸、传真纸、沾污的纸张纸盒、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厕所用纸、保鲜膜、胶软管、塑料吸管、污损塑料袋等。 |
不归入
有害垃圾的
其他垃圾 |
废弃化妆品及其包装容器(除过期指甲油和洗甲水外)、一次性干电池、LED灯管灯带、钨丝灯泡等。 |
不归入
厨余垃圾的
其他垃圾 |
动物筒骨、猪羊牛头骨等大块骨头;榴莲壳、椰子壳以及核桃壳、瓜子壳、花生壳等坚果果壳;粽子叶、玉米衣、玉米棒、生蚝壳、扇贝壳、螺蛳壳等。 |
大件垃圾 |
废弃沙发、床、床垫、桌凳、衣柜、书柜等体积较大的家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