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树立起城市管理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年数据分析
(一)行政许可方面
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0宗,予以许可0宗。与2019年相比,办件量同比降低100%。
(二)行政处罚方面
1.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0宗,罚没金额504000元。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10宗,罚没金额504000元;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0宗,罚没金额0元。
2.2020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3.与2019年相比,行政处罚案件、罚款金额分别同比分别下降41.17%、54.59%。主要原因是案件类型主要涉及泥头车违规运输污染环境,我局严厉打击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沿途丢弃、遗撒、未采取密闭或全封闭装载、违法改装、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泥头车违规运输、工地扬尘等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行政强制方面
1.2020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0宗;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0宗。
2.2020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四)行政检查方面
1.2020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4次。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14次;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0次。园林绿化类1次,占比7.1%;燃气类11次,占比78.6%;给排水类1次,占比7.1%;市容环卫类1次,占比7.1%。
2.2020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2020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五)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情况
2020年度无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发生。
二、行政执法总体特点
(一)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城管联席会议、局际会议作用,各相关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市联合执法专责组,监督各区政府相应组建属地联合执法组,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各类城市管理执法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将检查督促与执法办案相结合,依法对涉嫌违法线索进行立案,开展案件调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在确定违法主体后,依法责令改正并从重从快实施行政处罚。
(三)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加强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强审核把关。
三、存在问题
一是机构改革后,以专项整治执法为主,案件办理比较单一。
二是执法人员工作不够细致严谨,会有一些文字表述的低级错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以及释法说理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重要性认识还有不足。有些案件没有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将“三项制度”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及其配套文件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管理以及行政执法监督。
(二)大力宣传培训,规范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将执法业务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素质提升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主要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如强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执法业务,让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和严格执法的意识深入人心;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行政执法责任,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强化执法监督,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落实对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的督促检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善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对消极执法、缺管缺位等懒政行为的,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执法依法、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