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双公示”目录的函
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双公示”更新目录报送你局。
附件: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双公示”目录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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