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江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020170 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0〕2号)要求,结合城管职能,现对政协第十三届江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170 号提案《重视并完善我市城市路桥以及超限车辆跟踪管理的几点建议》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城市桥梁设施检测维护情况
江门市(四市三区)共有城市桥梁182座,其中蓬江区37座,江海区36座,新会区14座,鹤山市20座,台山市29座,开平市29座,恩平市17座。2012年编制了《江门市市区城市桥梁养护中长期规划(2012年-2025年)》,对市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经过近期机构改革及设施管理重心下移的职能转变,各市区正陆续重新编制城市桥梁养护中长期规划。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和《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要求,各市区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落实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和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根据城市桥梁的养护类别,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经常性检查,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相应的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工作。2016年至2019年,全市共对100多座桥梁进行常规定期检测,检测比例达100%,并对多座桥梁进行动静荷载检测。对于检测发现城市危桥,我市积极采取维修改造措施。2019年,江门市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护栏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城市桥梁共17座,其中列入危桥改造的3座,桥梁护栏需升级改造的14座,已全部安排升级改造计划,于2020年完成。
二、城市桥梁“当场提醒”的保护措施情况
为保护城市桥梁设施免受超重车辆荷载破坏和超高车辆或船舶的碰撞损坏,城管部门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要求对桥下通道按规范要求设置完善限高标志,并对净高较小的桥梁均增设限高门架,对部分桥梁增加水中防撞墩。上述措施对确保桥梁安全起到一定效果,但尚未达到完全消除碰撞事故的目标。为增强“当场提醒”和处罚时效,城管部门进行多项措施:
(一) 安装动态称重系统防范超重车辆通行
在重型车辆通行多的城市桥梁安装超载监控系统。2013年,在江门大桥安装了超载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作为试点。2019年,在旧江礼大桥安装了超载监控系统。通过与交警部门管理网络实时对接,对桥梁所有车辆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后,超载车辆大幅减少,有效保障了桥梁安全运行。
(二) 智能防撞预警平台,主动保障桥梁安全
根据江门海事局2019年3月《江门海事局关于江门水道胜利大桥、东华大桥存在风险隐患的函》(粤江海港[2019]2号),就胜利大桥和东华大桥由于通航净空偏低,航道等级由四级降为六级,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提出了增加防撞预警系统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我市蓬江区城管局根据上述两桥是江门水道上两座重要桥梁及河道环境的特点,针对性制定方案。在东华大桥上游和胜利大桥下游安装桥梁防撞预警系统(包括:超高防撞预警系统、内河航道船舶流量监测系统和船舶类型核查及自动抓拍系统),该桥梁防撞预警系统于2019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对降低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发生发挥预警效果。据统计,2020年1月至4月20日该系统:东华大桥超高预警总次数330次,超高并发生碰撞碰撞0次;胜利大桥超高预警总次数770次,超高并发生碰撞3次。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周明元,联系电话:383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