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门市节水型单位
名单的通知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区公共机构的节水管理水平,有力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江门市区节水型单位(第一批)创建工作的通知》(江城管通〔2019〕174号)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各区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联合审核等程序,五邑大学等29家单位通过节水型单位创建验收。现将经评审认定的节水型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授予“江门市节水型单位”称号。
请各区城管、水利部门加强对节水型单位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节水管理水平,加大节水宣传力度,落实节水目标责任制,为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江门市区2019年度节水型单位名单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门市水利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