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2月1日下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江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岁末年初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县两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全市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各燃气企业要坚持警钟长鸣,充分认清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汲取各地安全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共同维护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燃气用户端入户安检,及时全面整治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确保用户用气环境安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送气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入户安检质效。
二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城管部门要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牵头作用,扎实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协同各职能部门加大执法抽查力度,发现燃气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惩处,督促燃气企业和广大用户共同维护燃气行业安全稳定,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三要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多渠道、多形式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