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江门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工作方案》(江安生办〔2022〕85号),我局制定了《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1日
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2022年“安全
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江门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统一部署,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具体举措等专题宣传,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30日
(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成立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研究决定和部署相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
五、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一是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推动《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宣传学习,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
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形成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宣贯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动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措施走深走实,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预热宣传
一是通过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结合工作实际,向全社会发布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公布活动主题、主要内容和配套活动,广泛动员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会群众积极关注和踊跃参与。
二是协调各方力量在城管领域场所播放主题宣传片,广泛张贴、悬挂主题宣传海报、宣传口号和标语,利用主流APP和网络新媒体等推送、内容发布、朋友圈推送等,营造宣传氛围。
三是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广播栏目等宣传教育平台,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科普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主题活动,及各地特色宣传活动和平台广泛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预热宣传发动。
(三)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发动参加与“应急管理知识线上马拉松”、普法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督促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二是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联合主流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三是积极参与“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12350有奖举报投诉”等活动,企业职代会要主动要求企业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单位要全面细致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行动,第一时间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是积极参与市安委办组织在各地同步开展的地标建筑“点亮xx”活动,在江门万达广场等建筑物投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口号的“点亮江门”活动。各单位积极参加当地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
二是我市将市分会场参与省安委会于6月16日上午举办的“广东省2022年线上安全宣传咨询日”启动仪式,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咨询。各单位积极配合当天同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传统手段与先进科技并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等。
三是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创新开展线上云宣传活动,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走进网络课堂,开展安全公开课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五)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单位多措并举,形式多样地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积极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城管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深入社区一线,融入社区网格,开展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当好社区安全生产宣传员,劝导员。加强汛期排水防涝安全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的防范,有效应对内涝积水等突发状况,防止相关次生灾害事故发生。强化城镇燃气安全宣传,联合相关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现场接受社会群众咨询,通过宣传展板、知识手册、宣传单和有奖问答等形式,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解答燃气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要加强用气端入户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餐饮行业、公共饭堂、出租屋、独居老人等燃气用户,要加大安全投入,精心组织,全力开展入户安全检查。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在6月开展2022年江门市天然气管道突发泄漏联合应急救援演练,针对市政燃气管道遭受第三方破坏,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天然气管道突发泄漏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各单位要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积极推动城管领域各行业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到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发挥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注重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
重点宣传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5条”具体措施以及企业执行一线三排、四令三制等规章制度情况,既宣传典型,又曝光问题,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依托各类科普馆、安全文化宣传阵地等平台载体,以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现场线上安全体验等安全教育形式,创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围绕城镇燃气、排水防涝、自建房整治等城管重点领域违法行为,联合媒体报道进行曝光。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和户外大屏等平台持续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12350举报投诉热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强对安全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动员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确保安全有序。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要建立活动联络员机制,加强沟通联络,对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持续报送活动进展和经验做法,加强活动宣传。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国家、省、市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和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以及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附件:1.江门市城管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江门市城管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江门市城管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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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门市城管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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