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调研、信息、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编制部门预决算和财务收支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统筹应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定公共关系和新闻发布策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二)法规和信访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证管理。统筹落实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和执法教育培训。负责受理、转办、督办信访事项。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结果反馈、发件发证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科室做好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牵头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标准。牵头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有关工作。
(三)市容景观管理科。负责全市市容景观和户外广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城市容貌标准和市区户外广告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市区市容景观、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容貌、城市景观照明、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市容市貌的综合治理。负责市文明城市创建有关工作。
(四)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市区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指导监督市区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含公厕)的卫生保洁。负责制定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和分类指南,并指导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统筹指导监督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区)及其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
(五)市政管理科。组织编制市政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全市市政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照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附属城市道路的边坡挡土墙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区市政设施特许经营。牵头组织市政设施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各市(区)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六)园林绿化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技术标准。组织拟订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绿地的建设、保护和养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绿道网绿化建设、市政府投资的各类绿地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工程及相关的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建成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统筹城市绿地档案资料统计工作。
(七)给排水管理科。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市区供水、市政排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区供水、生活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案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区供水特许经营,对各市供水、各市(区)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管理市区供水水质、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市政排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管理等工作。承担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及供水设施项目管理等工作。
(八)燃气管理科。组织编制全市燃气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市区燃气专项规划,监督实施燃气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市区管道燃气经营许可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有关燃气行业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燃气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九)数字化城管科。统筹全市并负责市级数字化城管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督与评价办法。统筹、指导全市四级长效城管网络的建设和应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网络信息化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负责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统筹本单位统计工作。牵头统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专项考核。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执法监督科。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城市规划、建设、燃气、市政、园林、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房产管理、城市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以下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行政强制权的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以及有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组织查处上级交办、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全市数字化城管执法类案件的协调督办。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机关作风、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拟订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系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职称评定工作。